昨天把JN的房子租出去了,学区房还是蛮好租的,从挂牌到签合同一天搞定,结果昨天晚上租客缴了一年房租,今早中介就过来说能不能扣他1000定金,合同作废不租了,理由是孩子住校了,用不到了,我没有同意,觉得这人挺反复无常,告诉中介按合同办,合同是提前30天告知,扣除一月租金后退租。

起先我也和x说,能给他退吗,x说成年人,大家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,他讲价讲了一天,我们出到最低价还继续砍价让我们承担中介费,我们也是都满足了他的要求,结果合同签订一天就要退房,那肯定不行。

好吧,那按合同办,昨天说的换车,这几天在看各地的地补政策,基本上确定置换成特斯拉焕新Y了,其实算算这样换新并不省钱,差额够我们加八九年的油了,更多的也就是图个新鲜,我给二姐说换车,她认为没必要,后来我给她说去年我们飞了半个中国非要去鱼儿沟看看,来回花了七八千,这算值还是不值呢,买bmw时我想的是,三十岁前买它和三十岁后拥有它,意义完全不一样,这会我都想法是,三十三岁买新车和四十三岁,也大有不同,钱还是那个钱,没了再赚,时间、回忆多少钱都换不来,这么一想,多少钱都无所吊谓了,大家能get到我说的意思吗?

好了,我要和租客battle了。


 

下午中介来电话,说对方还是要退租,同意按合同扣除一月房租,签了作废合同,扣了一月租金…把剩下的租金退给租客了,坦白说,这样朝秦暮楚的租客多点我倒没意见,一天入账好几千。。